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卧龙电驱: 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
2023-08-23 16:45:45    证券之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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      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

(相关资料图)

      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

  根据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、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、《公

司章程》等法律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,我们作为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

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,对公司为控股股东

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,并发表如下意见:

  一、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

  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长期支持公司的发展,为公司大量

借款提供无偿担保。且其资产状况及资信状况较好,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,未有

银行贷款逾期等情形出现。本次担保风险可控,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

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。

  综上,我们一致同意将《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》提交公司八届二

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。公司关联董事庞欣元先生、黎明先生应按规定予以

回避。

(本页无正文,为《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股东提

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》之签章页)

  独立董事陈伟华     独立董事黄速建      独立董事邓春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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